@回家的你 春运出行这些安全隐患别忽视******
临近春节,人们外出增多,有的驾驶人为了图一时方便,将乘客和货物一起塞入车厢内,殊不知这种人货混装的行为,会给行车安全埋下很大安全隐患。
乘车不规范 人货混装生隐患
近日,陕西渭南高速交警在京昆高速韩城服务区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面包车后面两排座椅上的四名乘客都没有系安全带,旁边堆放着大包小包的行李。
原来,驾驶人郭某当天带着家人从河北保定前往四川达州探亲,由于拉载的行李过多,他便将后备厢放不下的行李堆放在座椅上,丝毫没有意识到这一行为的危险性。
高速交警 王奕超:人货混装是非常危险的行为,特别是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一旦车子发生紧急情况、刹车或转弯时,车内的货物很可能受惯力作用发生翻滚,极易砸伤车内人员,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前些天,高速交警在东昌高速江西抚州服务区发现一辆7座小车,里面部分座椅被拆卸,两名乘客就躺在车厢里。
驾车出行 请提前检查车况
春运期间,驾车长途出行需求增多,驾驶人出发前首先要对车辆安全情况做好检查,谨防车辆在行驶时发生突发情况。
近日,山西高速交警在视频巡逻时发现,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在驶入高速后不久便停在了匝道口处,既没有开启报警闪光灯,也没有摆放警示标志,随后,驾驶人下车围着车子检查,周边不时有车辆驶过,交警立即电话联系了驾驶人,确认其车辆可以正常行驶后,要求其立即从前方收费站驶离高速。
交警在随后的检查中发现,这辆车子的水箱管路一直漏水,而驾驶人只是随意处理一下,并没有完全消除安全隐患,这就导致他在行车过程中时不时就要下车查看,而且现在正值寒冬,滴在路面的水很容易结冰给其他车辆造成安全隐患。
交警责令驾驶人立即消除安全隐患后再上路行驶,并对其车辆发生故障后未放置警示标志的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还有修平高速江西九江境内的一起自燃事故,原因是这辆车的使用年限较长,加之驾驶人很少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导致在行驶过程中电路出现问题。
交警提醒,春运期间路面车流量较大,在高速公路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自燃等情况需停车时,应第一时间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示标志,车上人员应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报警。
规范装载 谨防意外
临近春节,物资运输需求旺盛,干线公路交通流量将持续增长,大客车、大货车、危化品运输车、小客车等各类车型混合通行程度升高,交通拥堵和事故风险凸显。交管部门提醒,车辆上路一定要规范装载,谨防发生意外。
近日,广西来宾交警在蒙村镇地六村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轻型自卸货车存在严重的超高、超长、超载的违法行为。经查,这辆货车核载重量为1.1吨,可过磅检查时,交警发现该这辆车重量竟达33.46吨。
在检查过程中交警还发现,驾驶人欧某并未将车上的货物绑紧系牢,只是简单地用几根木头相互卡住,在这种情况下,木头一旦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掉落,极易砸到周围的车辆及行人,引发交通事故。交警依法对驾驶人欧某的违法超载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
前些天在沪渝高速湖北宜昌段,一辆半挂车在行驶过程中,运载的玻璃突然脱落,随后砸向后方正常行驶的小车,小车驾驶人在向左避让的过程中,差点儿撞上中央护栏,事故导致小车前挡风玻璃及立柱受损,所幸没人受伤。通过排查,交警锁定肇事大货车并联系上了驾驶人陈某。
经询问,驾驶人陈某当天从江苏运送一车玻璃前往重庆,因为玻璃捆绑过紧,也没有用软性包裹进行保护,导致玻璃破碎掉落引发事故,交警认定,事故责任由驾驶人陈某承担。交警表示,无论装载任何货物,货运车辆出发前都应做好货物装载检查,行驶中发现有货物遗撒请及时将车停于应急车道或驶入就近服务区,然后报警求助。(央视新闻客户端)
把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
作者:李迅雷(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副理事长)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着力扩大内需,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和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23年经济工作要从战略全局出发,着力扩大国内需求。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这一提法非同寻常,充分说明中央对于发挥消费在稳增长中的基础作用给予高度重视。那么,应该如何理解消费对稳增长的重要性,如何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如何发挥好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我认为,提高居民整体收入水平,尤其是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显得非常重要,为此从政府部门、企业部门和居民部门这三大部门的利益分配体制机制改革的角度提出三条建议:
第一,增加国家财政对居民部门的支持力度,稳步提高居民部门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重。依据国家统计局对居民部门可支配收入抽样调查的数据加以汇总,我国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历年来都在45%左右,而全球平均水平大约为60%,这是我国消费对GDP贡献相对低的主要原因。最近发布的《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也提出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近两年来政府通过减税、降费或退税的方式来改善企业的经营环境,支持企业发展,实际上就是政府部门向企业部门转移收入。从目前看,尽管这一方式取得了明显效果,但仍难以从根本上扭转“需求收缩”和“预期转弱”的状况,说明“授人以渔”的方式,受到了“鱼”(需求)不足的约束。不妨采取“放水养鱼”的方式来改进,即政府部门向居民部门转移收入。
可以通过三种方式来进行收入转移:一是定向转移,即定向给低收入群体进行转移支付,如增加低保人群收入补贴,确保他们不返贫。二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如用财政资金加大填补社保第一支柱缺口的力度,同时也进一步扩大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等二、三支柱的体量。三是实现普惠制,考虑到地方财政的困难,建议2023年中央财政发行1.5万亿元特别国债,发放消费券。
第二,多渠道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提高居民的消费底气。二十大报告提出,探索多种渠道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为居民部门提供新的增加财产性收入的渠道,这就需要政策支持资本市场发展,在当前权益类资产的估值水平总体偏低的情况下,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同时积极鼓励机构投资者的长期资金入市,在高水平开放政策下提高外资的入市比例。《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中还提出,要完善股份制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分红制度。完善股票发行、信息披露等制度,推动资本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创新更多适应家庭财富管理需求的金融产品,增加居民投资收益。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
第三,积极倡导第三次分配,改善居民部门内部的收入结构,提高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占比。我国居民收入结构中,高收入群体的收入占比过高现象长期存在,发展社会慈善事业、鼓励富裕群体捐款非常必要。我国目前社会捐款规模占GDP的比重与全球平均水平相比,差距非常大,故发展空间也很大。通过促进第三次分配规模不断扩大的方式,可以提高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从而促进消费。
总之,增加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在防疫政策优化的背景下,不仅能够改变需求收缩的现状,还可以提振信心、扭转预期转弱局面。国家把更多的财政资源向居民部门倾斜,比向企业部门倾斜更符合底层逻辑,更有利于稳增长的可持续性。目前,我国的资本形成对GDP的贡献仍在40%左右,大约是全球平均水平的两倍,未来要实现“把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的目标,建议未来最终消费对GDP的平均贡献上升至65%—70%,资本形成对GDP的平均贡献下降至2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