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中新网1月17日电 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17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工业节能监察办法》。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所称工业节能监察,是指工业节能监察部门依法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生产、使用、服务等相关企业、机构执行节能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用能,提出依法用能、合理用能建议的行为。
工业节能监察包括下列内容:
(一)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用能产品、设备能源效率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
(二)执行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情况;
(三)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情况;
(四)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情况;
(五)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情况;
(六)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情况;
(七)工业节能监察意见落实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工业节能监察的事项。
办法强调,工业节能监察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和效能原则。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办法提出,被监察单位应当配合工业节能监察,如实说明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虚构事实,不得伪造、隐匿、销毁、篡改有关资料,不得拒绝和阻碍工业节能监察。(中新财经)
叙利亚赞赏中国新冠疫情防控举措******
人民网大马士革1月11日电(记者薛丹)当地时间1月10日,叙利亚外交部发表声明,再次强调了中国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期间发挥的巨大作用,赞赏中国维护本国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向全球提供疫苗和大量抗疫物资、分享有关信息等举措。
声明称,叙利亚对一些西方国家罔顾科学事实和本国疫情实际,执意针对中国采取歧视性入境限制措施、操弄疫情防控以达到其政治目的的行为表示震惊。
声明还表示,叙利亚感谢中国政府在疫情期间对该国和世界各国提供的慷慨援助,表示中国积极开展国际抗疫合作,助力国际社会应对疫情,为维护全球卫生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