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多多,购房纠纷如何“有效维权”?******
人民网记者 孙红丽
近期,中央层面多部门发文定调房地产市场,并作出“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一系列部署,进一步提振了房地产市场信心。
买房置业是老百姓重要的消费需求之一。让人民群众放心购房,住上更好的房子,诚信守法、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不可或缺。然而实践中,消费者在买房过程中可能遭遇种种套路,一旦交了定金买了房,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比如,卖房捆绑销售装修升级包、精装交付货不对板等。这种时候,消费者应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
被“虚假宣传”误导,开发商规避责任怎么办?
近日,来自南京的网友向“人民投诉”平台反映,南京某楼盘在销售时,将小区主大门和会所一楼及景观作为重要宣传卖点,以高于周边楼盘3000元左右每平方米的价格售卖,很多消费者都为了景观买单。但购房完成后,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之前宣传的卖点全部变为其他功能区,且未做任何明确告知。小区景观遭到破坏,实质上房产溢价已经消失,给消费者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
在消费者购买一手房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通过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对楼盘及样板房进行宣介。有的开发商还会草拟类似“售楼书、广告、宣传资料不构成要约,不属于交付标准,不具有约束力,双方应以正式合同为依据”的条款。那么,这些宣传和介绍是否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此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无权单方在合同中规定广告和宣传资料等不构成合同内容。当售房广告和宣传资料构成要约,即使未写入合同,开发商也应履行相关义务,如未按约履行,则构成违约。
另外,业主如何避免被“虚假宣传”误导?遭遇开发商虚假宣传后又该如何维护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副主任谢龙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维权主要的依据是以合同约定为准,但是一般情况下商品房的宣传广告和宣传资料在法律上定性为要约邀请,这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但是,如果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开发商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以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承诺,并且这说明承诺具体而且确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都有重大影响,那么它就构成了要约。”谢龙说,这种情况即使是没有写到合同里面,它也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如果开发商违反了这些说明和承诺,那么消费者也可以据此作为证据,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举例来说,消费者在售楼处选购商品房时,宣传单上注明的房屋实际可使用面积是约86平方米,实际交付面积却不足80平方米。如果通过宣传资料和其他的相关证据能够看出开发商以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作为卖点,从而吸引消费者签约购买,那么可以认为,这个宣传内容构成要约。
谢龙建议,业主需要收集保全相关购房证据,譬如楼书、户型图、小区平面图等宣传资料,或是通话录音、现场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
利用“补充协议”加重业主责任怎么办?
“多签了2份《补充协议》,收房时间变了,物业费涨了……”天津某楼盘业主向记者反映,补充协议和购房合同差异巨大。在购房合同基础上添加的补充协议,加重了业主的责任,规避了开发商的责任。
实践中,经常有开发商利用其在房产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在与购房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时,要求购房户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多处变更、修改、增加原合同中的主要约定事项。
谢龙指出,这种情况会导致正式合同里的一些条款失效。
“从法律效力上来说,补充条款要高于合同条款,所以消费者一定要对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充分理解。”谢龙表示,开发商有义务充分说明每个条款的具体内容,消费者也可以拒绝一些不合理的条款。同时,从法律上来说,一些对消费者特别不公平的条款也是无效的。当然,具体要根据条款内容来判断。
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姜超峰律师提醒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时要看清其中存在的陷阱,如涉及到交房时间,建议购房人在签补充协议时要明确、细化这些条款,对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和影响程度有一个明确的约定。
不得不选的捆绑装修,真的合理吗?
在一些地区新房限价的背景下,很多楼盘特别是热门楼盘通过推出装修升级包这样的方式,变相进行组合销售。
去年九月,李先生在北京望京片区看中了一套面积126平米的新房。打算交定金时,销售人员告知,除了首付款,还要准备好买“升级装修包”的钱,否则房子就无法购买。几经协商未果,李先生只能无奈同意。
无形中增加了一大笔支出的李先生很是郁闷,强制买卖装修升级包是违规行为吗?
谢龙对此解释,从法律规定看,任何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都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也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开发商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销售装修升级包这种行为违背了消费者意愿,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虽然拥有拒绝的权利,但是实践中,面对不接受就不购房的情况,消费者仍有购房意愿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如果消费者购买装修升级包,要看开发商能否正常给消费者开具正规的发票。如果不能,说明这个收费是不合理的,那么消费者就可以去举报。”谢龙表示。
姜超峰认为,装修升级包从法律上来说没有问题,但是合理性还是有所欠缺。商品房买卖是一种平等主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存在欺诈、故意隐瞒等导致合同无效的因素,合同是有效的。
对于不买装修升级包就无法购房的情况,姜超峰建议,购房者若购买捆绑装修的房子,为了自身利益,应要求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写明装修品牌、价值标准等,以及如未能达到约定的标准,开发商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精装修货不对板,如何解决?
2020年9月,河北保定的王女士在市内某小区全款购买了一套精装修期房。交房后,发现不仅精装修房与样板房相差甚远,还存在窗户关不严、墙面不平整等问题。尤其是卫生间的瓷砖,很多是空的。
精装修房屋货不对板、缩水、漏水、减配……业主可以主张哪些权益?面对开发商“样板间仅供参考,最终交房以合同约定为准”“出卖人享有最终解释权”的条款,业主该如何有效维权?
姜超峰认为,房屋质量问题分两种,一种是严重的质量问题,比如可能有危险性,入住后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等,消费者可以拒绝,甚至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一些非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有责任、有义务承担维修责任。
“‘享有最终解释权’这句话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谢龙称,因为这种格式条款是由开发商事先制定并重复使用的,而格式条款一定要基于公平的原则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出现争议,应该做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也就是要做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姜超峰说,装修样板房对消费者买房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它可以构成合同要约。如果开发商明确提示消费者,样板房不是最终交付标准,开发商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注明属于开发商赠送,则也要符合赠送的要求,比如品牌、材质等,否则开发商同样可能构成违约。
如何有效推进中高职一体化******
如何有效推进中高职一体化
——以工程造价专业为例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装配式建筑的推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对拥有高素质、复合型、能适应数字技术的人才需求量呈现显著增长趋势。为此,笔者所在的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依托工程造价国家高水平专业群,开展浙江省工程造价专业中高职一体化培养研究与实践,探索省域工程造价专业人才培养新格局。
聚焦“适需+变革”,在焦点与难点上下功夫
首先,瞄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焦点。实施中高职一体化贯通培养,能有效协调中、高职院校之间的关系,发挥中职教育基础性作用,促进中高等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切实形成纵向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学生成长成才全面发展的需要。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职业教育必须及时调整人才培养内容,传授符合经济产业发展所需的知识与技能,培养学生知识技能快速迁移等核心素养,服务普惠性人力资本提升。
其次,破解中高职一体化难点堵点。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在浙江省已探索实践多年,但尚存在质量不高、效率较低、机制不畅等问题。为此,学校统筹全省工程造价领域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力量,以目标一致、协同发力取代不同主体、各自为政,破解协而不同之困;以行业指导、真实需求取代经验为主、闭门造车,破解定而不准之困;以标准引领、一体实施取代分层分段、衔接不畅,破解贯而不通之困;以一体设计、体系重构取代重复设置、效率低下,破解散而不全之困;以能力为本、综合评价取代分数至上、单一评价,破解偏而不全之困。
聚焦“转化+标准”,在能力与课程上下功夫
一是能力为本。遵循职业能力由低到高、由简单到复杂螺旋式发展的成长规律,采用“工作领域—工作模块—工作任务—职业能力—学习水平”的“五步”逐层推进分析法,实施工程造价职业能力分析,形成工程造价专业六大典型工作领域、13个工作模块、113个职业能力的能力结构。以能力体系为前提,将职业岗位向课程内涵过渡,分析职业能力在课程中的映射点,将职业对能力的要求映射至课程内容及要求,绘就能力课程转化导出图。
二是课程为重。贯通构建五年学制课程体系,设置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拓展课、实践课程等。同时,紧紧抓住课程体系这一关键,统筹省域内开设工程造价专业中高职学校的教学现状,统筹中职学段、高职学段培养目标与过程,统一制定工程造价中高职一体贯通培养学制人才培养方案。
三是标准为要。整合全省工程造价领域政校行企资源,组织技术力量,以高质量为导向,系统制定了工程造价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实训标准、师资标准、质量保障等一系列标准体系,涵盖专业人才培养全要求、全过程、全要素。
聚焦“成长+生态”,在育人与育才上下功夫
坚持学生为本,构建“144”育人体系。围绕学生一体化全面成长核心任务,实施定职业方向、定行动能力、定培养方案、定课程标准四大行动。彰显工程造价中高职贯通人才培养的一体性、实践性、连续性、进阶性四大特性。省域工程造价专业一体化系统育人功能更加清晰、课程体系更加优化、组织运行更加高效、相互衔接更加通畅、特色成效更加鲜明。
坚持立德树人,构建五大育才新生态。坚持德技并修,强化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实施德智体美劳“五育”融合培养,构建合作育人新生态。坚持一体设计、衔接贯通、系统培养、螺旋递进、作用显著,构建课程改革新生态。组建教师发展成长共同体、构建教师同学共研好机制、实施互挂双聘多元交流好模式、实现校企融合校际融通好协同,形成中高职教师团队教研新生态。坚持统一标准、合作开发、创新形态、共享资源,打造教材资源新生态。以共建、共享、共赢、共发展为理念与路径,创新中高职院校一体化办学治理新生态。
聚焦“协同+共享”,在师资与保障上下功夫
赋能教师成长,组专业研学共同体。教师是教学实施的主体,中高职教师的成长是中高职一体化课改实施的有力保障。成立“浙江省工程造价专业教师研学共同体”,开展专业教学、专业建设等交流;通过“走出去挂职,引进来培训”方式,中高职学校每年互派教师挂职交流;开展行业最新技术、行业动态、职业教学成果的介绍和共享。
融合实训基地,设教学资源共享池。在工程造价实训基地建设中,引入多元社会资源,实现实训基地的共建共享。制定专业实训设备的建设标准,完善共建共享实训设备的政策制度和管理方法,明确合作院校之间权利和义务;整合实训基地的资源,完善共建共享运行平台,成立共建共享实训设备管理办公室,负责实训设备日常管理、教学、维护等工作。
聚焦“执行+评价”,在成效与质量上下功夫
创新“三教”改革,塑造智慧魅力课堂。教材是教学内容的主要载体和教学模式的重要支撑。工程造价专业强化深化职业教育教材建设,新教材以工程造价专业知识和技能为核心,遵循职业岗位工作过程,以实际工程项目、真实典型任务、模块为载体,根据工程造价产业动态进行优化。组织教师联合企业专家编写区域特色教材,将岗位能力、工作标准、技术规范等融入课程。组织中高职一体化教研活动,全面“上好一堂混合式教学课程、学好一门MOOC、评好一门标准化课程、组好一门个性化课程”,打造“五活五化”智慧魅力课堂。
关注学生成长,精准全程数字画像。设计开发学生智慧成长社区线上系统,从入学、就学到就业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不但学生的德育养成、专业学习、实习实践等常规性规范性教育教学数据会被实时录入系统,学生在校园内参加讲座学习、接受各类培训、参加志愿服务等个性化信息行为数据,也会被智慧成长社区系统记录,毕业时生成一份个性化成长档案,构建全面独特的“数字画像”。该系统通过一体化培养路径,实现向中职校延伸,全面跟踪中职生的“五育”表现,为过程评价和升学就业提供参考依据。
中高职一体化贯通式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肩负着培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高技能人才的重任。必须因地制宜、按照专业特点、统筹省域学校与专业资源,方能有序高质量推动职业教育各阶段、各类型、各层次学校教育的纵向融通,切实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
(作者:何辉,系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校长)
《中国教育报》2023年01月10日第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