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云说法】为入职而“假结婚” “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
都市情感剧《爱的二八定律》讲述了女主秦施为了满足知名律所入职女律师需已婚的要求,与男主阳华阴差阳错“假结婚”,但是历经种种“真相爱”的故事。“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假离婚”和真离婚哪个算数?这些问题不论是在剧中还是剧外都有探讨的必要。一起来听听法官怎么说。
“假结婚协议”vs真登记结婚
秦施为了入职诚与慧律师事务所伪造了自己“已婚”的身份,阳华为了躲避母亲的催婚让秦施假扮自己的未婚妻,二人一拍即合约定了半年的假结婚期限并签署了协议。后来律所在整理档案时要求秦施补齐已婚的材料,二人决定登记结婚,并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结婚协议”及婚前财产协议。
秦施和阳华签署的为期三年的“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之规定,结婚登记应自愿合法。所谓自愿,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所谓合法,即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或者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武鑫蓉说,只要男女双方自愿领证,且不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受胁迫、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形,婚姻关系对登记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论双方有无感情基础、是否真心建立婚姻家庭关系、登记结婚有何种目的,在法律上都是“真结婚”。因此,秦施和阳华的“假结婚协议”不能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剧中,秦施“假结婚”是为了满足律所苛刻的入职条件,而现实生活中,通过“假结婚”想要达到的目的多种多样,如为子女办理户口、取得买房资格、过户购车指标等。看似一纸简单的婚约能撬动巨大的利益杠杆,实则隐藏着更多、更复杂的法律风险。”武鑫蓉说,第一,人身风险。第二,财产风险。第三,继承风险。
秦施和阳华“假结婚真相爱”的经历固然浪漫,但现实更多的是“人财两空”的狗血。不论从哪个方面看,“假结婚”这种破坏法律严肃性和婚姻神圣性的“饮鸩止渴”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假离婚协议”VS真离婚
除了“假结婚”,“假离婚”这个概念我们也不陌生。虽然本剧中没有演绎,但是其他的热播剧和日常生活中,为了取得购房资格、逃避共同债务或者获取其他利益“假离婚真分手”的例子比比皆是。
“假结婚协议”中男女双方为保护个人财产往往进行最清晰的分割,如约定分别财产所有制;而“假离婚协议”中为了达到最终目的,势必会存在妥协、隐瞒、退让,如将本应平等分割的房产约定为一方所有。当“假离婚”变“真分手”,签署的假离婚协议是否有效?能否对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假离婚”是夫妻双方为获取某一利益约定暂时离婚,待达成目的后再行复婚的行为。与“假结婚”一样,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在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民法典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想要恢复婚姻关系,只能重新登记结婚,但凡一方“假戏真做”不愿复婚,都无法“破镜重圆”。
武鑫蓉说,如果“假离婚”引发财产纠纷,法院可依据诉求对所谓的“假离婚协议”中当事人处分财产的真实意愿进行审查,并从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前后的相关行为予以认定。如果通过举证质证可以确认签署离婚协议并非基于夫妻双方情感破裂而是为了追求其他利益,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如果有证据证明“假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并非双方真实意愿,则应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配。
承载着感情与责任的婚姻不应成为利益的牺牲品。切莫因“小利”失“真情”,最后“鸡飞蛋打”。
《平原上的摩西》:成功的改编 全新的创作******
根据双雪涛的中篇小说《平原上的摩西》改编的同名迷你剧在迷雾剧场首播时,确认入围今年柏林影展的剧集单元。这个展映单元的设立以及选片原则,是为了呈现多种放映平台上的当代电影怎样展开“长故事”的叙述。就这一点而言,《平原上的摩西》脱离了观众司空见惯的悬疑连续剧的模式,它更适宜被当作一部7小时的长片。
双雪涛写作《平原上的摩西》,明显地致敬福克纳,借鉴《我弥留之际》的叙事手法,以多视角多声道的独白的混响,拼贴出一段从1990年代到本世纪第一个十年间的东北往事。导演张大磊在改编和拍摄中,把故事的背景转移到同时期的呼和浩特,剥除了原作中“铁西区”“艳粉街”等具有强烈辨识度的地域和时代符号。这并不折损小说文本提供的阐释空间,导演把小说当作一个特别的起点,由此展开了属于他的全新创作。
生活场景中的阴郁抒情
小说以多角色的回忆展开,时间轴是滑动的,不断地从“此刻”回溯到过往的某一刻。最先出场的是男主角庄树的父亲庄德增,他从1990年代初国企改革前夜的“下海”决定讲起,钩沉与庄树母亲傅东心在1980年前后的相亲、成家。剧集回避了这种张扬叙事技巧的跳跃时间线,按部就班地细说从头,开始于傅东心坐公交车去公园赴约,街景不断向她身后退去,不知哪里的喇叭,传出罗马尼亚电影《沸腾的生活》主题曲。即便不知道这支曲子的来历,以沉稳的节奏流过画面的细节,构成了直观的“沸腾生活”。视与听制造的第一印象,让人想起本雅明的这段话:历史是被建构的,建构的重点不是空虚的时间,而是具体的时代,具体的工作,具体的生活。
抱着对“悬疑”的期待打开这部剧集的观众,很可能是失望的,除了第二集和第六集的结尾,剧中没有明确的事件正面爆发,没有戏剧化的冲突,在出场人物身上,很难找到清晰的意志,更没有剧情片常规的“行动”。十多年时光流逝,国营工厂改制,工人新村拆迁,连环杀人案爆发,便衣警察在平安夜横尸贫民窟……本该倾覆生活的剧变和惊人事件,被生活的无数微小尘埃覆盖了。导演把更多的耐心交付给家庭和邻里的生活场景实录:女婿陪丈人喝酒,女儿和父亲商量买什么雪糕,老师带着孩子读《卡拉马佐夫兄弟》。甚至,当大案发生以后,警员们熬夜查卷宗、私服暗访等情节,没有被浓墨重彩地渲染,他们的生活和工作捆绑了,而观众更多看到他们在工作的同时,和普通人一样喝酒、泡澡、吃夜宵。摄影机成了显微镜,镜头前展开了微观的、具体的生活环境,以及活动在这环境里的人们。
剧中屡次引用《卡拉马佐夫兄弟》,整体的剧作气质却多少有些切近契诃夫的意境。年复一年,一代接一代,那么多的欺瞒、背叛和暴力发生过,都是在看不见的“暗场”。创作者搁置了事件和行动,超越社会语境而深入日常生活的内涵,把重心转向刻画人的生存状态,更进一步,深入他们捉摸不定的精神世界,寻找他们隐藏于内心的波动。
小说中,傅东心像是承载了若干现象的容器,起初是委曲求全的知识分子,后来得到“先富起来”的红利,是自我放逐的文艺阔太。剧集最大胆的改编是一开始就用高光照亮了这个和环境格格不入的人。即便海清的表演存在争议,剧作呈现的傅东心也是当下影视剧中的稀缺形象。她不是错生在特殊年代的林黛玉,也不是被糙汉丈夫庇护的女版堂吉诃德。她更多集中了契诃夫笔下一部分角色的特质,既是没有扣动扳机的特里普列夫(《海鸥》),也是下沉得更彻底的柳苞芙(《樱桃园》),她在无法摆脱的环境里因为抱有理想而格外痛苦。傅东心以“熬下去”的状态度过了她的大半生,自甘游荡于“正常生活”的边缘,她的大半生汇聚成一种阴郁的抒情,这也塑造了整部剧集的精神底色。
湖水、平原和枪声
从对“傅东心”的刻画到作品整体的气质,相比小说的冷冽干脆,剧集平添了怀疑和哀怨,这就注定了女主角李斐的结局是两条不同的“路”。
小说尾声,浑然不知李斐惨烈经历的庄树心存幻想,以为童年往事的回忆能把湖水变成平原。最后一句话陡然宕开现实,展开青春尽头的冷酷仙境:“北方午后的微风吹着她,向着岸边走去。”这则结尾,和《刺杀小说家》意趣相通,“信念”介入且暂时地战胜了现实。
而在剧中,李斐把枪口对准自己,虽然这个画面没有正面出现,但她的死是确定的,她的悲剧也是确定的。这个改写,并不是影像用形而下的结论对峙文本形而上的憧憬。一声沉闷的枪响,宛如同时砸在观众大脑和内心的重锤,提醒人们之前看到的“万家灯火”里潜伏着可怕的危机,甚至是能把人摧毁的。
一种彻底的悲剧精神流淌在整部剧集:蒋不凡是个正直的警察,但他在“准时破案”的压力下做出严重错判,最终赔付自己的性命;庄树渴望查清陈年血案,但真相把多灾多难的李斐推入更深的深渊;李斐是最无辜的,12岁的她为了在平安夜见到庄树而对父亲撒谎,这个谎言让他们坐上伪装成出租车司机的蒋不凡的车,引发了蝴蝶效应般的惨剧。他们的生活支离破碎甚至万劫不复,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悲剧承担一部分责任,但没有谁应该承担全责——他们面对命运随心所欲的拨弄和玩笑,无可奈何。
导演以耐心的视听节奏铺陈具体的人间悲喜的点点滴滴,诚实地面对人性和人的存在,一旦创作者抒情地陈述具体的人的卑微和局限,以及因此而无法幸免的道德困境,真正的悲剧诞生了。这里没有“我命由我不由天”的豪情,没有摩西在平原上分开湖水,李斐和庄树的命运都脱离了他们的意愿。
卧倒在船上的李斐像死去的天鹅,庄树在染血的湖面上回忆他和李斐共度的童年夏日,比起小说轻灵浪漫的余韵,剧集结束于哀怜的凝视,也是这份“怨而不颂”的哀怜姿态,成就了影像表达中不多见的美学调性。(本报记者 柳青)
(来源:文汇报 2023年2月3日 第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