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已为中国游客准备好红毯!******
新华社雅加达1月12日电(记者孙磊)中国近期不断优化调整防疫政策、有序恢复公民出境旅游以来,东南亚多国陆续加入“抢客”行列。在旅游业发达的印度尼西亚,旅游和创意经济部长桑迪亚加·乌诺隔空“喊话”,印尼“已为中国游客准备好红毯”。当地旅游业协会和从业者也热情期待着中国朋友的到来。
“中国游客,印尼欢迎你们!”乌诺日前在印尼首都雅加达举行的例行发布会上说。
乌诺近日告诉新华社记者,新冠疫情冲击印尼旅游业,近100万个工作岗位受到影响。疫情之前,中国是印尼境外游客的主要来源地。印尼中央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到访印尼的中国游客达207万人次。中国游客对印尼重振旅游业十分重要,越来越多往返中国与印尼的航班复航对于印尼旅游业是特别积极的消息。
2022年12月31日,人们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观看新年烟花。新华社发(比辛拉西摄)
印尼度假胜地巴厘岛深受中国游客喜爱。印尼旅游知识分子协会会长阿兹里尔·阿扎哈里表示,旅游业是巴厘岛主要经济活动,盼望中国游客尽快到来,“这有利于刺激印尼、尤其巴厘岛的旅游业发展”。
“这里曾经有很多中国游客。我们希望中国游客回来,这将振兴巴厘岛的旅游业。”巴厘岛旅游车司机克图特·梅尔塔说。
这是2023年1月1日在泰国曼谷郑王庙上空拍摄的新年烟花。新华社发(拉亨摄)
面对中国市场,东南亚多国“抢客”的心情热切、诚意十足。政要和官员纷纷为本国旅游业“代言”,向中国游客发出“邀请函”。菲律宾总统马科斯日前发出邀请,希望中国游客重返菲律宾,领略这个热带海岛国家的自然风光和人文风情。柬埔寨首相洪森表示,欢迎中国游客来柬旅游、振兴该国经济和旅游业,柬埔寨不会对华采取入境防疫限制措施,希望今年接待200万人次的中国游客。
1月9日下午,泰国副总理兼卫生部长阿努廷、旅游与体育部长披帕、交通部长萨撒扬等官员到机场欢迎防疫政策调整后首批抵泰中国旅客。准备好的鲜花、纪念品,亲切相迎的笑脸和问候,上书“中泰一家亲”的横幅,现场气氛温馨。泰国财政部长阿空·登比达亚拜西日前表示,虽然世界经济面临下行压力,但中国游客回归等利好因素,有望推动泰国实现今年3.8%的经济增长目标。
1月9日,泰国官员在位于首都曼谷东郊沙没巴干府的素万那普机场欢迎搭乘厦门航空MF833的旅客。新华社发(拉亨摄)
新加坡卫生部长王乙康日前表示,“中国的开放是大好消息,我们期待已久,两国可以恢复丰富的、实质性的人文交流。”
针对多个国家近期出台欢迎中国游客的举措,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11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方会为游客前往这些国家旅游提供更多便利,将继续优化调整有关措施,与各方共同保障中外人员安全顺畅有序往来,为国际团结抗疫和世界经济复苏贡献力量。
他表示,友善自然会让中国游客感受到温暖和欢乐、宾至如归,成为他们选择出境旅游目的地的重要因素之一。(参与记者:郭鑫惠、王亚光、宋宇、刘锴、林昊、蔡蜀亚、李、成欣、冯歆然;报道员:古鲁、瓦扬、蒂姆、塔纳;剪辑:沈浩洋;编辑:马晓燕、孙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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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解读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野生动物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存状况同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岳仲明重点从五个方面介绍了主要修改内容。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明确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进行严格保护。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纳入应急救助范围,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建立收容救护场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恢复,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对此,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细化了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同时,明确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此外,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而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外来物种入侵,破坏生态平衡,为加强外来物种防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同时规范野生动物放生活动,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做好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衔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制度作了规定,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这一制度扩展到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有关野外种群保护情况,对不依赖于野外资源、技术成熟稳定、有一定养殖规模的人工种群可以不再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应当依法实行备案和专用标识管理。这些人工种群的一部分可以依照畜牧法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按照家畜家禽管理;另一部分可不作为野生动物进行管理,适当放开其人工种群及其制品用于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要加强法律宣传、解读和引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也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