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
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
——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
习近平
今年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40年来,现行宪法有力推动和加强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我们要以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为契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保障。
制定和实施宪法,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是人类社会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近代以来,中国人民苦苦寻找改变中华民族前途命运的道路。一些政治势力试图按照西方政治制度模式对我国封建专制制度进行改良,都宣告失败。中国共产党登上中国历史舞台后,经过艰辛探索和实践,成功在中华大地上制定和实施具有鲜明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真正意义上的人民宪法,在我国宪法发展史乃至世界宪法制度史上都具有开创性意义,为人类法治文明进步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宪法,集中了人民智慧,体现了全体人民共同意志,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高度统一,克服了一切旧宪法只代表少数人意志、为少数人利益服务的弊端,因而得到最广大人民拥护和遵行,具有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强大生命力。
1982年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后,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先后5次对这部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了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修正。这些修改,对于完善发展我国宪法、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高党的依法治国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从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来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谋划、来推进,推动我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取得历史性成就。我们先后就全面依法治国、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等作出重大决策,设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健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制度性安排,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的领导得到全面加强。积极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在宪法修正案中确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党的领导的宪法保障更加健全。着力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宪法相关法律制度和机制,宪法实施更加有效。完善宪法监督制度,加强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宪法监督水平稳步提高。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全社会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显著增强。依照宪法和基本法有效实施对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制定实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一国两制”实践的法治保障更加有力。
事实表明,新时代十年我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监督取得重大成效,全党全社会宪法意识明显提升,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果丰硕。
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我们党总结运用历史经验,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勇于推进宪法理论和宪法实践创新,积累了许多新鲜经验,深化了对我国宪法制度建设的规律性认识。
一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我国宪法确认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这是我国宪法最显著的特征,也是我国宪法得到全面贯彻实施的根本保证。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充分发扬民主,领导人民制定出体现人民意志的宪法,领导人民实施宪法,确保我国宪法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必须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最根本的目的是维护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和基本政治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才能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三是必须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我国宪法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根本法律依据。只有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才能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
四是必须坚持宪法的国家根本法地位。宪法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的统一意志和共同愿望,是国家意志的最高表现形式,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重大制度和重大事项,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总括性、原则性、纲领性、方向性。宪法是国家一切法律法规的总依据、总源头,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只有坚持宪法的国家根本法地位,坚决维护和贯彻宪法规定、原则、精神,才能保证国家统一、法制统一、政令统一。
五是必须坚持宪法实施与监督制度化法规化。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必须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法规体系保证宪法实施,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加强宪法监督,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六是必须坚持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七是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完善和发展宪法。宪法作为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的变化,体现党和人民事业的历史进步,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只有紧跟时代要求和人民意愿,遵循法治规律,在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前提下,推动宪法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能永葆宪法生机活力。
党的二十大对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全面部署,强调要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我们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增强宪法自觉,加强宪法实施,履行宪法使命,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
第一,坚持和加强党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更好发挥我国宪法制度的显著优势和重要作用。我国宪法是我们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没有中国共产党领导,就无法保证我国宪法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实施。
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我国宪法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确保我国宪法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实施,更好发挥宪法在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坚定政治制度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决不照抄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
第二,把宪法实施贯穿到治国理政各方面全过程,不断提高党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能力。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法律依据,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提高党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能力,必须把宪法实施贯彻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全部实践中,贯彻到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领域各方面,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首先要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支持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要把贯彻宪法法律落实到各级党委决策施策全过程,坚持依法决策、依法施策,守住不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底线,确保决策施策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第三,加快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增强法律规范体系的全面性、系统性、协调性。坚持依法立法,最根本的是坚持依宪立法,坚决把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贯彻到立法中,体现到各项法律法规中。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违背宪法规定、原则、精神的法律法规规定必须予以纠正。
要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要全面发挥宪法在立法中的核心地位功能,每一个立法环节都把好宪法关,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体现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要落实宪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发挥其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要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维护国家安全所急的法律制度,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要坚持系统观念,全面完善法律、行政法规、军事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体系,使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第四,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宪法实施和监督水平。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必须坚持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全面贯彻,坚持宪法实施、宪法解释、宪法监督系统推进,统筹推进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确保宪法得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要完善宪法相关规定直接实施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宪法在应对重大风险挑战、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推进祖国统一进程、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要完善宪法监督制度,推进宪法监督的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提高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能力和质量,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各方面对涉宪问题的关切。
第五,加强宪法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不断提升中国宪法理论和实践的说服力、影响力。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必须坚持宣传、教育、研究共同推进,坚持知识普及、理论阐释、观念引导全面发力,推动宪法深入人心,走进人民群众,推动宪法实施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要完善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深化宪法宣誓、宪法纪念、国家象征和标志等制度的教育功能,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住青少年、网民等重点群体,抓宪法纪念、宪法宣誓、宪法教材建设等重点载体,抓学校、社区、媒体等重点阵地,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要结合当代中国宪法制度和宪法实践,加强中国宪法理论研究,提炼标志性概念、原创性观点,加强中国宪法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巩固中国宪法理论在我国法治教育中的指导地位。要讲好中国宪法故事,有自信、有志气宣传中国宪法制度、宪法理论的显著优势和强大生命力,有骨气、有底气同一切歪曲、抹黑、攻击中国宪法的错误言行作斗争。
毛泽东同志在领导制定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时说过:“我们现在要团结全国人民,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和应当团结的力量,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这个宪法就是为这个目的而写的。”我们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新华社北京12月19日电)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0日 01版)
优惠活动种类繁多 破“4”后的银行消费贷你会动心吗******
破“4”后的银行消费贷你会动心吗?
春节成为各大银行推广个人消费贷款最佳窗口
即将到来的春节,不仅激发大家的消费热情,也成为各大银行推广个人消费贷款的最佳窗口。
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现,2022年12月以来,很多银行推出种类繁多的个人消费贷款优惠活动,部分幸运客户可以在活动期间获得突破正常利率下限的超低利率,目前市场最低的优惠利率是招行闪电贷给出的3.2%。与此同时,国有大行的最低利率在破“4”之后继续下调。
银行争相向优质客户发利率优惠券
近期招行推出闪电贷8周年大型优惠活动。根据手机银行显示的信息,符合条件的客户会收到一张6.6折的利率优惠券,2023年1月4日至31日期间使用优惠券申请提款,年化利率低至3.7%起。此外,招行还会在活动期间送出20万份现金红包,提供百台华为手机作为抽奖大礼,以吸引更多客户使用闪电贷。
据了解,3.7%并非此轮活动中招行给予客户的最低利率。读者刘先生表示,招行App显示自己闪电贷的利率本来是5.94%。2023年1月初,客户经理打电话说可以申请闪电贷年利率3.2%的优惠券。2023年1月5日,刘先生使用优惠券贷款20万元,期限3年,年利率果真是3.2%,而且还可以使用先息后本组合还款方式,前期还款压力很小。
据了解,招行闪电贷3.2%的利率优惠券不能直接通过线上渠道获取,必须通过客户经理申请。北京青年报记者昨日咨询招行东城区一家支行的客户经理,对方告知,前几天还可以申请3.2%的优惠券,但现在个人已经不能办理,只针对30人以上的团体集体办理。目前通过客户经理可以申请3.6%的利率优惠券,需要在申请后7天内提款,且不能超过2023年1月底。
北青报记者发现,交行广东分行也于本月推出惠民贷新年专享福利,优质单位受邀客户首次成功授信,会收到一张年利率为3.6%的利率优惠券,突破了惠民贷3.85%的利率区间下限。此外,惠民贷客户首次提交申请,可兑换2张5元支付贴金券,首次成功授信可获28天免息券和一张利率折扣券。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表示,春节等重要节日是零售传统旺季,有助于带动消费类信贷需求,银行在年初积极发力消费信贷业务,也有“早投放、早收益”方面的考虑。从趋势看,随着消费活动释放,国内就业和收入改善,消费者信心回暖,有助于带动消费信贷需求扩张。
并非所有人都能享受最优惠利率
尽管各家银行想方设法推广个人消费贷款,但贷款审批的尺度并没有因此而放松,目前只有少数客户能享受到让人动心的最低利率。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为防止消费者产生误解,各家银行的消费贷款广告会在最后加上提示:“产品利率以实际办理利率为准,如有疑问,请详询当地网点”“具体贷款利率和额度以审批结果为准”。
“之前告诉我最低利率不会高于4%,我正好想装修,就申请了20万元。结果最后批下来的利率超过了5%。”市民张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最近在某国有大行手机银行申请信用消费贷款的结果。据了解,张先生的情况并非个例。能享受到信用贷款最低利率的都是各大银行白名单客户的员工,他们通常在一些优质单位工作。此外,银行的房贷客户、代发工资客户也会在申请消费贷款时有优势。
某国有大行朝阳一家支行的客户经理表示,在该支行,最低利率只有优质单位的员工才可以办理,普通个人客户无法享受。现在都是系统审批,除了白名单上的优质客户,其他客户实际申请到的利率和额度会差异很大,很可能比最低利率高出一大截。
对很多消费者来说,最坏的情况并非没有享受到最低利率,而是连申请资格都没有。有读者反映,自己看到银行消费贷款广告,兴冲冲地去线上申请了一把,结果发现连贷款资格都没有。北青报记者选择一家平时没什么业务往来的国有大行手机银行尝试申请该行的消费贷款,页面显示“很遗憾你未能获得我行的申请额度”。
如何才能有额度呢?该行指出了三条路:一是成为该行的住房贷款客户;二是提供房产抵押或其他有效担保,联系个贷中心办理其他贷款;三是在该行办理更多存款、理财业务。
国有大行下调消费贷款利率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2022年下半年以来,多家国有大行下调了消费贷产品的利率水平。
2022年8月初,六大国有银行的个人消费贷款利率下限均降至4%以下。当时,对于符合条件的优质客户,农行网捷贷年化利率低至 3.7%,工行融 e 借年化利率最低 3.75%,交行惠民贷最低可享受年化3.85%的利率,中行中银 E贷年化利率最低 3.9%,建行快贷年化利率最低 3.95%。
一个月后,农行网捷贷年化利率最低降为 3.65%,工行融e借一年期年化利率(单利)低至3.7%。
2022年7月,邮储银行邮享贷年化利率区间为3.7%-17.8%(单利)。8月下旬,该利率区间降为3.65%-17.2%(单利)。
不难看出,工行、农行和邮储银行的个人消费贷款利率下限在2022年8月之后均下调了5个基点。
建行快贷的年化利率近期也出现下调。建行北京市分行官方微信公众号最近接连三天发布推广文章“用钱,就选建行快贷”。文章显示,目前建行快贷的年化利率最低为3.85%,比之前的3.95%下调了0.1个百分点。
建行宁波分行发布信息,全面介绍了建行四种个人消费贷款产品的基本情况。总体来看,线下受理的贷款产品比线上受理的利率更低,额度更高。其中,薪实贷线下凭身份证、收入证明、任职证明等申请,年化利率低至3.6%,额度最高可贷100万元;建易贷线下受理、线上签约支用还款,年化利率也是最低3.6%,最高可贷100万元。快贷全线上、手机申请、自动审批,年化利率最低3.85%,最高可贷20万元;随心贷线下核查身份、线上签约支用还款,年化利率最低3.99%,最高可贷100万元。
周茂华分析指出,从大环境看,为应对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国内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财政、金融政策发力,市场流动性保持合理充裕,市场利率中枢下移,自然带动消费贷等小额信用贷款成本下降。
监管强调要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
人民银行数据显示,2022年全年住户贷款增加3.83万亿元,较2021全年增量缩水约4万亿元。其中,以个人消费类贷款为代表的新增居民短期贷款同比少增0.76万亿元;以按揭贷款为代表的新增居民中长期贷款同比少增3.33万亿元。
不过,今年金融机构一定会加大对个人消费类贷款的投放。2023年1月4日召开的2023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大金融对国内需求和供给体系的支持力度。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
1月13日,银保监会召开2023年工作会议。会议部署了今年九方面重点任务,排在首位的是全力支持经济运行整体好转,把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
银保监会此前召开的党委(扩大)会议已提出相关具体举措,包括:优化消费金融产品服务,鼓励新能源汽车、绿色家电等大宗商品消费,促进居住消费提升,为新型消费和服务消费提供信贷支持和保险保障。持续改善新市民金融服务,更好满足农村转移人口、新毕业大学生等群体安居乐业需要。丰富金融产品供给,多渠道增加居民安全稳定的财产性收入,改善居民家庭资产负债表,增强消费能力。
光大证券研究所金融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认为,随着生产经营活动恢复,尤其是线下消费复苏,消费类贷款的信用扩张将提速。如果有进一步的政策刺激,比如支持汽车和家电等产业链较长的行业,或者发放消费券、消费补贴,将使消费类贷款恢复速度更快。
“2023年,消费金融贷款的拓展将是‘重头戏’。”建行信贷管理部相关负责人日前在投资者交流会上表示,2023年要加大力度拓展个人贷款,预计2023年无论是住房金融还是消费金融都会回暖。
消费提示
消费者根据自身情况理性借贷
越来越低的贷款利率,让不少动心的消费者跃跃欲试。业内人士提醒大家,一定要按需申请,量力而行,不要盲目借贷。
北京银保监局曾发布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要树立正确借贷观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养成理性消费习惯,弘扬勤俭节约美德,科学安排生活支出,做好开源节流、量入为出。树立负责任的借贷意识,不要过度依赖借贷消费。要明确自身贷款需求,根据需求确定是否需要贷款以及需要何种贷款。不要不计后果盲目借贷、过度借贷,否则可能会使个人甚至家庭陷入困境;更不要选择“以贷养贷”“多头借贷”,避免因无力偿还而导致债台高筑。
需要引起消费者重视的是,消费信贷资金不能用于购买房产、炒股、理财、偿还其他贷款等非消费领域。据了解,银行如果在贷后管理中发现消费贷款被违规挪用,会提前收回贷款。
本组文/本报记者 程婕 统筹/余美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