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少林寺》经典画面吗?这位传奇老人走了……******
中新网北京1月17日电(记者 王诗尧)著名武术家、演员于海于1月16日去世,享年81岁。
于海是山东烟台人,1954年,年仅12岁的于海拜七星螳螂拳大师林景山为师,学习正宗的螳螂拳,由此开启了他的武术生涯。
李连杰(左)与于海(右)。图片来源:电影《少林寺》截图出演传奇电影《少林寺》
成为李连杰“客师”
1982年,一部名叫《少林寺》的电影,书写了一个“一毛钱一张电影票创下上亿票房”的奇迹。电影开拍之初,导演一改过去选用职业演员的惯例,全部采用了具备武术功底的专业人士,于海也因此被邀请参演了人生中第一个大银幕角色“昙宗大师”。
当时外界对于武术运动员出演电影颇为担心,认为他们并不懂得演戏,又如何能保证电影的质量?但是导演张鑫炎则一直坚持己见,他认为只有武术运动员才能真正表现出少林功夫的精髓。
在此背景下,七星螳螂拳传人于海早早被剧组看中。最终,电影《少林寺》汇集了来自全国各地的24名武术运动员,主演李连杰就是其中一员。
电影《少林寺》截图据悉,李连杰出演这部电影之前,还发生过一个有趣的小插曲。当时17岁的李连杰因为在电影《塞外夺宝》的演员海选中落选,正生着闷气。虽然知道导演张鑫炎正在为《少林寺》挑选演员,但他仍不愿意见,最后还是被运动队叫来面试,促成了这次合作。
电影里于海饰演的昙宗大师与李连杰饰演的小虎,二人是师徒关系。由此外界常把李连杰归为于海的得意门生,他曾解释道:“其实我只是他的客师,他的启蒙老师是原北京武术队的教练吴斌。一个武术运动员会有很多的客师,但是启蒙老师却只有一个。”不过,于海补充说:“我教过李连杰螳螂拳和陈氏太极拳,他是个很刻苦的孩子。”
于海参加节目讲述拍摄《少林寺》期间的故事。图片来源:央视截图“没有影迷,就没影星”
武打演员不受点伤不出色
据《少林寺》副导演、香港知名电影人施扬平透露,电影中每个演员都是武术指导,因此采用了“谁打谁编”的原则。这些具备真刀实枪功夫的演员,集体为观众们呈现了一场场精彩绝伦的武术盛宴。鹰拳、螳螂拳、三节棍、九节鞭等中华武术绝学,在电影里轮番登场,最终使《少林寺》成为难以逾越的经典。
虽然《少林寺》是于海拍摄的第一部电影,但是他依旧拿出全力以赴的武术精神完成拍摄。他说,当初拍摄时间非常紧张,而片中的马戏又很多,他便只用了两个上午的时间练习骑术,便投入拍摄。
螳螂拳传人于海。图片来源:央视截图影片中有一组于海在路上骑马疾驰的镜头,当时他的马速很快,拐弯时不巧被一棵杨树挡在了前面,正想收缰却已经来不及了,他的身子平飞了出去。出于本能,于海用两条胳膊护住了头部,但手臂却没能幸免:手腕、肘部脱臼,左手撞断。
《少林寺》上映后掀起了观影热潮,于海也跟着人气大涨,此后又接演了《南北少林》《太极宗师》《新少林寺》等影片。
电影《少林寺》动图越来越多影迷被于海精湛的武术表演所震撼,对他表达喜爱之情。渐渐地在一些公共场合,于海会遇到热情的影迷想要他签名、合影,即便当时他再累,也会一一满足影迷的要求。他说:“我永远记得,‘没有影迷就没影星,’‘盛名之下,其实难副’这两句话。”
知名度的提升丝毫不影响于海对武打表演的态度,“有时伤病还没好,打上石膏还得打,原地打、站着打。有时候站久了,脚肿得鞋都穿不进去。”他说,“练武术的就是脑袋比较木,自己也跟自己较劲,一定要达到那个程度。其实做武打演员,不受点伤、不受点痛是做不出色的。”
于海参加节目讲述拍摄《少林寺》期间的故事。图片来源:央视截图吴京悼念“老师一路走好”
网友不舍,分享童年回忆
1月17日凌晨,演员吴京发布微博悼念于海:“惊悉于海老师逝世,不胜悲痛。《功夫小子创情关》《太极宗师》《新少林寺》《少林武王》……仿佛还历历在目,于海老师一路走好。”
吴京发微博悼念于海。于海与吴京曾合作多部影片,他也对这名后辈青睐有加,“我对吴京比较熟悉,这个孩子很刻苦,当年一起拍《太极宗师》的时候,我就很看好他。”
对于于海的离世,许多网友也纷纷发文与其告别。有网友称,自己小时候最崇敬的功夫大师就是于海;也有人表示,他即使不是主角依旧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形容于海的作用就好像是顶梁柱,“有他当师傅,主角就会很有底气的感觉”。
网友悼念于海。还有一位网友分享了自己的一段儿时回忆,他说,小时候电视台播放《太极宗师》,每晚一集,有一次他家里的电视坏了,便去邻居家里看。当时他看到邻居家的姐姐正拿着日记本记主题曲,直到现在他还能想起当时的歌词“天已幕,月如初”。他表示,一瞬间,这些画面仿佛就在昨天。
“练武之人就该有向强手挑战的勇气。”虽然于海老师已经离我们而去,但是他秉持的武术精神仍将激励着许多人,在人生的道路上勇敢前行。(完)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作者:陈祥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福建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陈荣文(福建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渊源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其中蕴含的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为政以德、革故鼎新、任人唯贤、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等,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的重要体现,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形成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等,也一定会在社会治理观中得以体现,并通过成文或不成文的规范形式予以表达,用以规范秩序,成风化俗,引领风尚。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法治观念、法治原则的生成与发展提供了丰富启迪。比如,“法”须“道”统的“道”“法”关系论,为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一首要原则,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提供了有益启迪;“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价值取向提供了历史借鉴;“观俗立法”的法治经验,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明确法治道路应当建立在自己的国情基础上提供了历史智慧;“经国序民,正其制度”的治国方略,为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启示;“法与时转”“治与世宜”的社会治理观,为健全和完善适应实践发展需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了理念启迪;“法立,有犯而必施”和“难于法之必行”的治理经验,为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供了历史依据;“得其法”与“得其人”并重,“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的法治实施思想,为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积蓄全面依法治国重要力量提供了思想基础;“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等正反两方面的强调,为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贡献了治理智慧;“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的治吏思想,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找到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提供了法律文化渊源。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许多思想精华,经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理论支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通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古以来,我国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对我们先人所留下的丰富的法制思想、深厚的法律文化,我们不能妄自菲薄、数典忘祖,而应该挖掘和传承其中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只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不仅高度重视、积极倡导,而且为我们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树立了光辉典范。在指导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经常引用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经典名句来揭示法治建设的历史底蕴、民族特色和文化血脉。比如,他用“法者,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来宣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本国策;用“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来阐释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重要意义;用“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来揭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反映人民意志、体现人民利益的法治理念的重要性;用“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来强调法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在于法律的实施,在于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律正确实施,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等等。这些精彩用典,生动诠释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之间的渊源关系,赋予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鲜活的当代价值。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在融通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探索成功实践、人类法治文明的思想精华的基础上形成的,成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充分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丰润和滋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思想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法治领域的重要理论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融通结合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法律文化自信,赓续法律文化精神血脉,弘扬法律文化民族品格,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永不褪色的时代价值,结合新时代伟大变革、伟大实践、历史使命和时代要求,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为更好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提供有益历史经验和法治智慧启迪。 加强基础性整理工作,全面系统地梳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起源、发展、流变、实践,对不同时代不同流派的法律思想、法律理念兼收并蓄,理顺传统法律文化的发展脉络,提炼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一脉相承的内在精神,整理好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丰富表达,凝练形成中华民族法律制度、法律思想、法律文化、法律精神的独特标识。 全面系统地对律、令、格、式等成文法源进行收集、整理与分析,对判词、契约、民俗、家规家训、族规族训等司法守法行为规训中的优秀法律文化因子进行挖掘、梳理与拓展,加强对法律文化典籍、文物和历史遗迹的保护和整理,让书写在古籍里、蕴藏在文物中、凝结于遗迹处的优秀法律文化彰显出来、鲜活起来、传承下去。 研究总结中华传统文化之“道统”与古代中国“礼乐政刑”之“治统”的关系,确立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礼法”之治中的重要地位。研究总结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中国古代法制的引领机制,研究总结中国古代法制的整体架构、核心内容、内在逻辑、实施效果,研究总结其成败与得失,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史为鉴、开创未来。 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阐释、宣传上下功夫,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通结合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化为人们日用而不觉的当代法律理念和先进法律意识。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学古而不泥古,破法而不悖法,“以古人之规矩,开自己之生面”,让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永续源头活水,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6版)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