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加快构建青年人才发展政策体系 让青年引得来留得住******
中新网南宁1月7日电(罗颖佳 黄藓乐)2023年广西“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6日在南宁举办。
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分自治区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大、政协、区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青年代表齐聚一堂,围绕大家关心关注的“乡村振兴青年人才引育管用”“高校毕业生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进行深入互动交流。与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致表示,将聚焦前述两个主题,形成提案、议案、建议,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两会”上集中呼吁。
与会人员建议,推动青年扎根乡村方面,要打造乡村振兴青年人才队伍,深度融合青年人才职业发展规划与乡村振兴规划,加快构建青年人才发展政策体系,真正让青年引得来、留得住、干得好、能出彩。保障青年住房方面,要完善政策服务、打造青年公寓、创新激励机制、制定监测机制,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
共青团广西区委书记蒙启鹏表示,近几年,共青团广西区委以实施广西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为契机,围绕青年学业、就业、创业、置业等连续推动出台了267份涉青年发展政策文件,在全国率先以若干措施形式推出建设青年发展友好型省域的系统政策集成,2022年“面对面”活动提出关于三孩生育的支持措施与社会保障办法的建议被新修订的《广西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采纳。
蒙启鹏表示,今后,共青团广西区委将在“面对面”活动基础上进一步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协商交流、凝聚共识,积极为青年成长发展集思广益,形成高质量的建议或提案,推动出台惠及青年的好政策,让广西对青年更友好,青年在广西更有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社建委副主任委员张虹、自治区政协社法委专职副主任兰燕对共青团进一步深化“面对面”活动、扩大青少年利益诉求表达渠道表示肯定,并对共青团依托人大、政协制度化平台反映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提出了建议和指导,表示将持续支持共青团参与协商民主建设工作,加强人大、政协与共青团的沟通联系合作,共同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注入新的活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和乡村振兴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当天活动,并解读有关政策。两个课题调研组负责人分别为大家介绍调研相关情况。(完)
深圳拟推“共有产权住房”******
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晓旭报道:1月17日下午,深圳市住建局官网发布四份与保障性住房相关的征求意见文件。根据其中的《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深圳拟推出共有产权住房,为封闭流转、满五年可转,售价约为土地出让时市场价的一半。
政府与购房人共有产权
该意见稿对“共有产权住房”作出定义: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主要采用市场化方式建设筹集,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使用和处分权利等,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供应,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户籍居民供应。深圳市政府根据住房供需情况,逐步将常住居民纳入供应范围。
对于申请条件,要求深户、在深缴纳社保满5年、无自有住房、未在深圳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5年内未在深圳市转让过或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等。
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按照土地出让时市场参考价格的50%左右确定,单套住房销售价格根据项目销售均价,结合楼层、朝向等因素确定。
签订合同满5年可转让
共有产权住房实行产权按份共有,购房人产权份额按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市场参考价格的比例确定,原则上不低于50%,同批次销售的同一项目的产权份额相同;其余部分为政府产权份额。
共有产权住房实行产权封闭流转,签订买卖合同未满5年需退出的,应当向代持机构申请收购个人产权份额;签订买卖合同满5年的,购房人可面向符合条件的对象转让个人产权份额或者申请收购。
中低收入者买房容易了
记者梳理发现,深圳现行保障性住房为:安居型商品房、可售型人才房、公共租赁住房。根据最新拟订的四份文件,深圳保障性住房体系将演变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三大系统。
其中,关于共有产权住房的推出,拟将取代原有的安居型商品房及可售型人才房相关制度。前述意见稿明确提出: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不再安排建设安居型商品房。
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深圳拟推共有产权住房,本质上也是在完善保障房体系,让中低收入群体能够降低购房成本,将对深圳楼市产生长期影响。